经公司研究决定,拟将部分物资实施招标采购,现决定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所需的工业氨水购买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产品概况
1、产品为工业氨水,液氨浓度≥20.00% ,产品为无色透明不含杂质的液体,无有害成份(以招标方规定为准)。
2、产品使用地点为: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。
3、计划使用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。
4、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、具有法人资格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(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许可证),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。
2、具有生产或加工、运输等设施与经营基地。
3、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。
三、投标须知
1、投标者需持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,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¥50000.00元(大写:伍万圆整)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密封,并向招标人单独提供一份参加开标代表的人员信息(含人员职务、身份证复印件等),投标前可先咨询公司供应部。
2、投标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下午17:30前。开标时间:2014年12月23日上午10:00。
3、招标人对招标产品设有报价上限,当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报价上限时,则此次招标另行议标或流标,以报价低于招标方限价的最优价前三家入围。
4、公司组织内部生产、质量、纪检(监察)等相关部门开标、评标和确定中投者。
5、中标者需在开标后5日内同我公司完善合同手续,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,未中标者在10日后退还投标保证金(无息)。
6、本公告由公司供应部负责解释。
7、投标及咨询地点:公司供应部(九里镇),联系电话:0833-5573898。
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